資產處置項目
HUBEI HUAZHONG CULTURE PROPERTY RIGHTS EXCHANGE當陽市半月晨鐘街331.92㎡房產
標的名稱 | 當陽市半月晨鐘街331.92㎡房產 | ||
項目編號 | HC2012080521 | ||
掛牌價格(萬元) | 20 | ||
掛牌公告期 | 2020-12-08 至 2020-12-21 | ||
所屬地區 | 湖北省--宜昌市 |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1、本標的為姜元林持有的位于當陽市半月晨街一套房產(土地證號:當陽國用(2010)第170500006-1號),建筑面積331.92㎡,標的房產目前處于空置狀態。 2、標的土地使用權類型為作價出資(入股)。本標的為現狀轉讓,不涉及土地類型和用途的改變。 3、意向受讓方可在掛牌期間到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查閱《資產評估報告》,并到現場對標的進行查看了解。 |
受讓方資格條件與交易條件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意向受讓方須是依法設立、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其他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本標的不得分拆受讓,不接受聯合體受讓。 |
交易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已仔細閱讀并認同《產權交易合同》《資產評估報告》(鄂永資評報字[2020]第WH0165號)的全部內容。 2、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已對標的資產進行了充分的調查了解,同意按照標的資產的現狀予以受讓,對本次資產受讓可能存在的風險(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規劃、建筑物質量安全隱患、消防安全隱患、權屬變更過戶、租戶清退糾紛等)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擔一切風險,不因資產受讓后可能產生的任何經濟或民事糾紛而對轉讓方和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進行追責和索賠。 3、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其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在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交易價款的不足部分一次性支付至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意向受讓方同意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在收到成交價款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此款支付給轉讓方,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退還所支付的款項。 4、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其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除支付足額成交價款外,還需向轉讓方指定賬戶交納2萬元過戶保證金,轉讓方在收到該保證金后,開始與受讓方辦理過戶手續,辦理完成后將該保證金退還給受讓方。 5、意向受讓方須同意在交易價款結清之日起120個工作日內,到相關部門辦理標的過戶手續。標的過戶手續由受讓方自行辦理,轉讓方提供應具備的資料并予以協助,辦理過戶手續過程中所涉及的各項稅費,由交易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各自承擔。受讓方受讓標的后若改變土地的性質或用途,所需交納的全部稅費金(含土地出讓金)均由受讓方承擔,與轉讓方無關。 6.受讓方須同意轉讓方在過戶辦理完畢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標的房產交付給受讓方;房產交付后,若因建筑物質量或消防安全等隱患引起糾紛和損失,所有責任由受讓方負責,與轉讓方無關;標的房產水電煤物業等欠費由受讓方承擔。 7、受讓方須同意其在辦理標的資產交接手續時,如標的現狀與評估報告的內容有差異,不影響本次交易的價格和結果。 |
保證金
保證金金額 | 100000元 |
保證金支付 | 意向受讓方在登記報名時,須足額交納交易保證金至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以掛牌截止日16:30前到達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為準)。賬戶戶名: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賬號:127906024210403;開戶行:招商銀行武昌支行。 |
保證金約定 | 1、掛牌期滿,如征集到2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各合格意向受讓方憑《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意向受讓資格確認通知書》,按照拍賣公司發布的拍賣公告要求參與拍賣。拍賣結束后,經確認的受讓方的交易保證金在扣除應向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交納的交易服務費后的剩余部分,直接轉為成交價款的一部分;未競得標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讓方,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10個工作日內原路無息退回。 2、經資格審核,被確定為不符合受讓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3個工作日內全額無息退還至原交款賬戶。 3、如因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形時,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全部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該保證金在扣除應向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支付的全部交易費用后,余額作為對轉讓方的經濟賠償;若造成轉讓方和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的經濟損失超過保證金數額的,轉讓方和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還有權進一步追究意向受讓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①掛牌公告期滿后,意向受讓方單方要求撤回受讓申請的;②以協議方式轉讓的,意向受讓方在被確認為受讓方后放棄受讓的,或在掛牌公告期滿收到《受讓資格確認通知書》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未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④以拍賣方式交易的,意向受讓方未按要求參與競拍,或在其已依相關規則被確定成為受讓方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未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的;⑤意向受讓方未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按《產權交易合同》中的約定將交易價款交至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的。 |
掛牌信息
掛牌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則變更掛牌條件,待重新辦理掛牌手續后再次掛牌。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若產生1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轉讓方式成交; 掛牌期滿,若產生2個或2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委托湖北嘉寶一品拍賣有限公司采取拍賣方式確定受讓方。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信息 | 標的房產目前處于閑置狀態。 | ||||
《產權交易合同》 | |||||
聯系方式
聯系人 | 華中文交所 吳驚奇 |
聯系電話 | 027-88712339,13476167595 |
特別聲明
1、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委托方應按規定如實披露項目信息,并對其披露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對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2、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通過自身網站及相關媒體發布的項目信息并不構成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對任何項目的任何交易建議。意向方應不依賴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對項目的相關情況進行必要的盡職調查和充分了解,對是否受讓項目及受讓項目后可能發生的費用和存在的風險自行作出充分評估,并獨立承擔所有風險,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對此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3、意向方如對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網站披露的項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條件、資格條件、對項目交易有重大影響的相關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義的,應以交易各方最終簽定的交易合同的相關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