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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BEI HUAZHONG CULTURE PROPERTY RIGHTS EXCHANGE湖北經濟學院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權——創業街
標的名稱 | 湖北經濟學院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權——創業街 | ||
項目編號 | HC2011300519 | ||
掛牌價格(萬元) | 394/首年 | ||
掛牌公告期 | 2020-11-30 至 2020-12-25 | ||
所屬地區 | 湖北省--武漢市 |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1、標的所涉房產無抵押、質押及擔保行為,不存在優先合作等事項。 2、標的所涉房產僅用于餐飲、超市等新零售行業實訓基地建設。 |
聯系方式
聯系人 | 華中文交所 吳驚奇 |
聯系電話 | 027-88712339,13476167595 |
項目基本信息
學校基本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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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名稱 |
湖北經濟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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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地址) |
湖北省武漢市江夏區藏龍島開發區楊橋湖大道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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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董仕節 |
統一社會 信用代碼 |
124200007446179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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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聯系人 |
李穎 |
聯系電話 |
027-81973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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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標的基本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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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的為坐落于武漢市江夏區藏龍島開發區楊橋湖大道8號,湖北經濟學院創意產業教研與實訓大樓裙樓,總建筑面積9590平方米的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權——創業街;合作期限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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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行為批準(備案)及資產評估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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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備案) 單位 |
湖北經濟學院 |
批準(備案) 文號 |
黨委常委會紀要〔2020〕20 號 校長辦公會紀要〔2020〕24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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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機構 |
湖北悅智行房地產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 |
評估值 |
3,934,585.2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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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公告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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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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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期滿,如未征集到意向合作企業,則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20個工作日為一個延長周期,最多順延1個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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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合作企業資格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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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合作企業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本標的不得分拆,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2、意向合作企業注冊資本金不低于3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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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合作企業報名時應提交的材料清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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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合作企業資格證明材料 營業執照正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授權委托書(如有)、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如有)。 2、意向合作企業概況 (1)意向合作企業近五年財務狀況及經營狀況; (2)意向合作企業截止到報名時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和“中國政府采購”網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證明; (3)意向合作企業有同類項目成功運營經驗的證明文件; (4)獲獎情況; (5)意向合作企業認為需提供的其它材料。 3、產教融合、校企合作運營方案 (1)意向合作企業五年運營計劃(包含但不限于設計方案、裝修方案、運營規劃、安全保障措施等內容) (2)意向合作企業五年校企合作內容(包含但不限于合作目標、合作計劃、保障措施等內容) (3)特色及亮點; (4)意向合作企業認為需提供的其它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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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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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合作企業須仔細閱讀、理解并認同《評估報告》【悅智行(湖北)資評字[2020]第032號】、《評審方案》、《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合同》的全部內容。 2、意向合作企業須承諾已對標的進行了充分的調查了解,同意按照標的的現狀予以合作,對本次合作可能存在的風險(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規劃、建筑物質量安全隱患、消防安全隱患等)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擔一切風險,不因合作后可能產生的任何經濟或民事糾紛而對學校和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進行追責和索賠。 3、意向合作企業須具備良好的商業信譽,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和“中國政府采購”網站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提供網上查詢結果截圖或查詢的下載件) 4、意向合作企業須有近5年(2015年10月至2020年10月)運營過與本標的業態相同、規模相近(5000平方米及以上綜合商業體)的業績至少1項。(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5、意向合作企業須提交符合湖北經濟學院要求、且能體現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整體運營方案。 6、意向合作企業須接受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項目評審專家組的實地考察,并按專家組要求真實、完整提交所需的全部證明材料。 7、意向合作企業須同意在被確定為合作企業后,須在5個工作日內與學校簽訂《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合同》 ,并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將履約保證金(額度相當于第一年合作辦學收益的25%)和首期合作辦學收益(即第一年合作辦學收益的50%)一次性支付至學校指定對公銀行賬戶,之后合作辦學收益按《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合同》的約定支付。 8、意向合作企業須同意標的年合作辦學收益隨年度增長,增長幅度(以上一年度為基礎)為每年1%。 9、意向合作企業須同意如合作該標的,將嚴格按照本項目公示的《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合同》中相關規定使用房屋,承擔應盡責任,履行相關義務;保證合作期間學校及標的房屋附近單位正常辦公、居民生活不受影響;及時交納相關費用;不得將標的違規轉讓給第三方。 10、意向合作企業須同意標的交付后,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原有家具家電損壞或故障由合作企業負責維修、更換以及賠償,水、電、消防、氣、熱、物業費等費用由合作企業承擔。 11、意向合作企業須同意合作期間如出現違法經營或消防、安全等事故,由合作企業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12、意向合作企業須同意本標的所涉房產實測面積和現狀可能與評估報告或《標的清單》存在差異,但不影響本次合作的價格和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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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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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期滿,采用“評審+競價”的組織方式。評審后若產生1個合格意向合作企業,則采取協議方式成交;若產生2個或2個以上合格意向合作企業,則采取網絡競價方式確定合作企業,網絡競價的自由報價期為30分鐘,限時報價期為120秒/周期,每次加價幅度為50000元的整數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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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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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金額 |
2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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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時間 |
意向合作企業在信息發布截止日16:30前交納保證金(以到達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指定對公賬戶時間為準)賬戶戶名: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賬號:127906024210403;開戶行:招商銀行武昌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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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方式 |
如成為最終合作方:其交納的保證金扣除服務費后剩余部分無息退還至原交款賬戶; 如未成為最終合作方:其交納的保證金原路無息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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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 約定 |
1、掛牌期滿,經評審產生2個或2個以上合格意向合作企業的,各合格意向合作企業交納的保證金相應轉為競價保證金。競價結束,經確認的合作企業與學校簽訂《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合同》后,合作企業交納的競價保證金在扣除應向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交納的交易服務費后,剩余保證金無息退還至原交款賬戶;未被確認的其他意向合作企業,其交納的保證金在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至原交款賬戶。 2、掛牌期滿,經評審被確定為不合格的意向合作企業,其交納的保證金在5個工作日內全額無息退還至該意向合作企業原交款賬戶。 3、如因非學校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形時,意向合作企業所交納的全部保證金不予退還,該保證金在扣除應向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支付的全部交易費用后,余額作為對學校的經濟賠償。若造成學校和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的經濟損失超過保證金數額的,學校和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有權進一步追究意向合作企業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①掛牌公告期滿后,意向合作企業單方要求撤回合作申請或未按要求參與綜合評議的; ②以協議方式成交的,意向合作企業在被確認為合作企業后單方放棄合作的,或在收到《合作資格確認通知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未與學校簽訂《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合同》的; ③以網絡競價方式參與的,意向合作企業未按要求參與競價,或在競價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未與學校簽訂《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合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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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文件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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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項目相關的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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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合作方須于掛牌截止日16:30前到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現場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2、本項目《資產評估報告》是對湖北經濟學院“創意產業教研與實訓大樓”合作辦學保底收益的市場價值評估。 |
特別聲明
1、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委托方應按規定如實披露項目信息,并對其披露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對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2、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通過自身網站及相關媒體發布的項目信息并不構成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對任何項目的任何交易建議。意向方應不依賴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對項目的相關情況進行必要的盡職調查和充分了解,對是否受讓項目及受讓項目后可能發生的費用和存在的風險自行作出充分評估,并獨立承擔所有風險,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對此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3、意向方如對湖北華中文化產權交易所網站披露的項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條件、資格條件、對項目交易有重大影響的相關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義的,應以交易各方最終簽定的交易合同的相關內容為準。